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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乌龙指”案交换证据光大证券拒庭外和解 光大证券代理方拒绝庭外和解

百科2025-05-15 03:23:46314

  投资者诉光大证券(行情,乌龙指 问诊)内幕交易索赔案10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交换,光大证券代理方拒绝庭外和解。案交

  原告方的换证和解代理律师、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表示,据光此案共有16位原告,大证包括购买股票、券拒基金及股指期货的庭外投资者,因“乌龙指”造成其分别在ETF和样本股、乌龙指股指期货上出现不同程度的案交亏损,索赔金额共计200万元左右。换证和解

  据介绍,据光证据交换后,大证本案将择期在上海市二中院开庭审理。券拒

庭外标签:庭外和解|上海市|投资者责任编辑:杜思思 杜思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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